刘 熙 载 (18 13- 188 1)
刘熙载(1813-1881):清代文学批评家。字伯简,号融斋、寤崖子,江苏兴化人。道光年间进士。官至广东提学使,后主讲上海龙门书院。所撰《艺概》为有影响的诗文评论著作。有《昨非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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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识
记识:1.记下﹔记住﹔记得。 2.指记忆。 3.加标记。 4.指簿记。 -
妥筹
妥筹:1.妥善筹划。 -
计掾
计掾:1.古代州郡计吏。 -
社钱
社钱:1.社中积存之款。 2.指进行社事活动所需的款项。 -
舂槀
舂槀:1.周代舂人﹐槀人的合称。职掌罪人服苦役之事。 2.借称因罪而服之苦役。 -
余馂
余馂:1.吃剩馀的食品。 2.比喻前人用过的陈词滥调。 -
粤峤
粤峤:1.指五岭以南地区。 -
渰云
渰云:1.阴云。 -
蟹火
蟹火:1.捕蟹时所用的灯火。 -
挟书令
挟书令:1.即挟书律。 -
妖咎
妖咎:1.灾异。 -
与谋
与谋:1.参与谋划。 -
原野
原野:①平原旷野无边的原野|绿色的原野|陈兵原野。②话剧剧本。曹禺作于1936年。恶霸焦阎王活埋仇虎之父,强卖仇虎之妹为娼,并将仇虎投入大牢,逼仇虎的恋人金子给儿子焦大星为妻。十年后仇虎越狱回乡复仇,而焦阎王已死。仇虎与金子相见,旧情复燃。双目失明的焦母深知仇虎来意,暗中密报侦缉队。半夜,焦母欲打死仇虎却误杀了孙子。仇虎在父债子还”观念支配下,杀死了儿时好友焦大星,然后携金子出逃,在侦缉队追捕下,不屈自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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