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诗词

留别民事堂

作者:王十朋 (宋)

二年宦东州,民事了无补。
俯仰愧斯堂,何以报明主。
故家萧峰下,归耕及春雨。
平生畎亩心,感槩聊自许。
释 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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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

王十朋

   王十朋(1112-1171),字龟龄,号梅溪,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,伟大的爱国主义者。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(今浙江省乐清市)梅溪村。绍兴二十七年(1157年)他以“揽权”中兴为对,中进士第一,被擢为状元,先授承事郎,兼建王府小学教授。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,刚直不阿,批评朝政,直言不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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