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诗词

红线毯-忧蚕桑之费也

作者:白居易 (唐)

红线毯,择茧缲丝清水煮,拣丝练线红蓝染。
染为红线红于蓝,织作披香殿上毯。
披香殿广十丈馀,红线织成可殿铺。
彩丝茸茸香拂拂,线软花虚不胜物。
美人蹋上歌舞来,罗袜绣鞋随步没。
太原毯涩毳缕硬,蜀都褥薄锦花冷, 不如此毯温且柔,年年十月来宣州。
宣城太守加样织,自谓为臣能竭力。
百夫同担进宫中,线厚丝多卷不得。
宣城太守知不知,一丈毯,千两丝。
地不知寒人要暖,少夺人衣作地衣。
释 义
译文
  红线毯,是南方女子经过采桑养蚕、择茧缫丝、拣丝练线、红蓝花染制等重重工序,日夜勤织而织就的。这费尽了心血和汗水的作品却被铺在宫殿地上当做地毯,松软的质地、幽幽的芳香、美丽的图案无人爱惜欣赏,美人们在上面任意踩踏歌舞,随便踏践。太原出产的毛毯硬涩,四川织的锦花褥又太薄,都不如这种丝毯柔软暖和,于是宣州岁岁上贡线毯。宣州太守为表对上位者的尽心竭力,令织工翻新花样、精织勤献。线毯线厚丝多不好卷送,费就千百劳力担抬入贡。得享高官厚禄的宣州太守怎会想到,织就一丈毯,需费千两丝,多么劳民伤财,不要再夺走人民赖以织衣保暖的丝去织就地毯,地不知冷暖,劳苦人民却靠这生存啊。
注释
①缫丝:将蚕茧抽出蚕丝的工艺概称缫丝。古时的缫丝方法,是将蚕茧浸在热盆汤中,用手抽丝,卷绕于丝筐上。
②练:亦作“湅”。把丝麻或布帛煮得柔软洁白。《周礼·天宫·染人》:“凡染,春暴练。”
③红于蓝:指染成的丝线,比红蓝花还红。蓝,指红蓝花,箭镞锯齿形蓝色叶,夏开红黄花,可制胭脂和红色颜料。
④披香殿:汉朝殿名,汉成帝皇后赵飞燕曾在此歌舞,这里泛指宫廷里歌舞的处所。
⑤毳(cuì):指鸟兽的细毛。
⑥加样织:用新花样加工精织。
⑦地衣:即地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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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 析
简析  《红线毯》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创作的《新乐府》诗中的一首。这首诗通过宣州进贡红线毯的事,对宣州太守一类官员讨好皇帝的行为加以讽刺,又着重暴露最高统治者为了自己荒淫享乐,毫不顾惜织工的辛勤劳动而任意浪费人力物力的罪恶。从结尾两句,可以清楚看出浪费那么多的丝和劳力去织地毯,势必导致许多人穿不上衣服。作者在诗中对这种现象进行直接谴责,感情强烈。
【详细内容】
作 者

白居易

  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《长庆集》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《长庆集》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《长庆集》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长庆集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长庆集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字乐天,其先太原人,后迁居下邽。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,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、明于礼用科。任左拾遗,出为江州司马,历刺杭、苏二州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会昌六我卒,年七十五。补诗二首。(复出一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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