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诗词

新亭 其二

作者:史正志 (宋)

忽枉王人六辔驰,新亭有酒便同持。
坐中不作南冠叹,江左夷吾是素期。
释 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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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

史正志

   史正志,字志道,号乐闲居士、柳溪钓翁、吴门老圃,占籍江都(今江苏扬州),寓居丹阳(今属江苏)。高宗绍兴二十一年(一一五一)进士,授歙县尉。三十一年,除枢密院编修官,次年,迁司农寺丞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八九、一九九)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,为江西路转运判官,寻改福建,再除江西。秩满,召除左司兼检正,兼权吏、刑、兵部侍郎。乾道三年(一一六七),知建康府,移知成都,六年,为江浙京湖淮广福建等路都发运使。七年,以事谪居永州。淳熙中历知宁国府、赣州、庐州,卒于任,年六十。有《清晖阁诗》(明嘉靖《惟扬志》卷一九),已佚。《嘉定镇江志》卷一九有传。今录诗五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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