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代:(宋)
刘志行,眉州(今四川眉山)人。孝宗干道二年(一一六六)进士。累官知藤州。事见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五一。今录诗四首。
朝代:(宋)
刘扶,南城(今属江西)人。仁宗庆历六年(一○四六)进士。官至大理寺丞。事见清干隆《建昌府志》卷二九。
朝代:(宋)
刘时可,双溪(今浙江余杭北)人。月泉吟社第三十二名。事见《月泉吟社诗》。
朝代:(宋)
刘沆,今江西省永新县埠前镇三门前人。北宋至道元年(995年)九月十八日生。天圣八年(1030年)刘沆进士及第,名列第二。宋仁宗时任参知政事(副宰相)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(宰相)共7年,“自进士设科,擢高第至宰相者,吉郡以沆为首”,在位以“长于吏事”著称。
朝代:(宋)
刘芮(一一○八~一一七八),字子驹,东平(今属山东)人,挚曾孙。初为永州司理参军(明弘治《永州府志》卷三),与知州争狱事弃官。绍兴二十八年(一一五八),为大理司直,二十九年,主管台州崇道观,三十二年,起为国子监丞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八○、一八二、一九六)。孝宗干道元年(一一六五)除湖北提点刑狱(《永乐大典》卷八六四七引《衡州府图经志》)。官终湖南提点刑狱。淳熙五年卒,年七十一。有《顺宁文集》,已佚。事见《诚斋集》卷八一《顺宁文集序》。
朝代:(宋)
刘叔子,字君举,长宁(今四川长宁南)人。理宗宝祐二年(一二五四)知涪州。事见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卷八三。
朝代:(宋)
刘坦之,字平子(《天台续集别编》卷六《辞灵康庙留题》注),吴兴(今浙江湖州)人。孝宗淳熙初知歙县(明弘治《徽州府志》卷四)。光宗绍熙二年(一一九一),由广东提举罢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三之一、五)。宁宗庆元二年(一一九六),知台州,同年除湖北路提举常平茶盐(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九)。六年,主管武夷山冲佑观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五之三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