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 法
民法: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。通常规定个人、法人因经济利益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。中国于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,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、法人之间、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。中国还有婚姻法、继承法等单行民事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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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浆
梅浆:1.梅子的浆汁。 -
名高
名高:1.崇高的声誉;名声显着。 -
遗象
遗象:1.见"遗像"。 -
却老
却老:1.亦作"却老"。 2.谓避免衰老。 3.枸杞的别名。 -
量抹
量抹:1.小觑;蔑视。 -
叶契
叶契:1.犹协和,配合。 -
词学科
词学科:1.宋代科举名目之一。此科只试文辞﹐不贵记闻﹐与博学宏词科稍异。 -
新春
新春:1.初春。指农历元旦以后的一﹑二十天。 -
玉箫金管
玉箫金管:1.见"玉箫金管"。 -
踢秃
踢秃:1.象声词。脚步声。 -
汍澜
汍澜:1.亦作"汍兰"。 2.泪疾流貌。 3.指流波。 -
移缓就急
移缓就急:1.放开缓办的事﹐去做急于要办的事。 -
红扑扑
红扑扑:(~的)形容脸色红喝了几杯酒,脸上~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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