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 极 修 辞
消极修辞:1.陈望道《修辞学发凡》划分修辞现象的两大分野之一,与"积极修辞"相对。这种修辞大体是抽象的,概念的;以明白﹑通顺﹑平匀﹑稳密等顾念事理的条件,作为修辞上必要的条项。也称"规范修辞"﹑"一般修辞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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