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诗词

赠友五首 一

作者:白居易 (唐)

                	一年十二月,每月有常令。君出臣奉行,谓之握金镜。
由兹六气顺,以遂万物性。时令一反常,生灵受其病。
周汉德下衰,王风始不竞。又从斩晁错,诸侯益强盛。
百里不同禁,四时自为政。盛夏兴土功,方春剿人命。
谁能救其失,待君佐邦柄。峨峨象魏门,悬法彝伦正。
银生楚山曲,金生鄱溪滨。南人弃农业,求之多苦辛。
披砂复凿石,矻矻无冬春。手足尽皴胝,爱利不爱身。
畬田既慵斫,稻田亦懒耘。相携作游手,皆道求金银。
毕竟金与银,何殊泥与尘。且非衣食物,不济饥寒人。
弃本以趋末,日富而岁贫。所以先圣王,弃藏不为珍。
谁能反古风,待君秉国钧。捐金复抵璧,勿使劳生民。
私家无钱炉,平地无铜山。胡为秋夏税,岁岁输铜钱。
钱力日已重,农力日已殚。贱粜粟与麦,贱贸丝与绵。
岁暮衣食尽,焉得无饥寒。吾闻国之初,有制垂不刊。
庸必算丁口,租必计桑田。不求土所无,不强人所难。
量入以为出,上足下亦安。兵兴一变法,兵息遂不还。
使我农桑人,憔悴畎亩间。谁能革此弊,待君秉利权。
复彼租庸法,令如贞观年。
京师四方则,王化之本根。长吏久于政,然后风教敦。
如何尹京者,迁次不逡巡。请君屈指数,十年十五人。
科条日相矫,吏力亦已勤。宽猛政不一,民心安得淳。
九州雍为首,群牧之所遵。天下率如此,何以安吾民。
谁能变此法,待君赞弥纶。慎择循良吏,令其长子孙。
三十男有室,二十女有归。近代多离乱,婚姻多过期。
嫁娶既不早,生育常苦迟。儿女未成人,父母已衰羸。
凡人贵达日,多在长大时。欲报亲不待,孝心无所施。
哀哉三牲养,少得及庭闱。惜哉万钟粟,多用饱妻儿。
谁能正婚礼,待君张国维。庶使孝子心,皆无风树悲。  
        	    
释 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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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

白居易

  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《长庆集》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《长庆集》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《长庆集》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长庆集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,字乐天,下邽人。贞元中,擢进士第,补校书郎。元和初,对制策,入等,调盩厔尉、集贤校理,寻召为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拜赞善大夫。以言事贬江州司马,徙忠州刺史。穆宗初,征为主客郎中、知制诰,复乞外,历杭、苏二州刺史。文宗立,以秘书监召,迁刑部侍郎。俄移病,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,拜河南尹。开成初,起为同州刺史,不拜,改太子少傅。会昌初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卒赠尚书右仆射,谥曰文。自号醉吟先生,亦称香山居士。与同年元稹酬咏,号元白;与刘禹锡酬咏,号刘白。长庆集诗二十卷,后集诗十七卷,别集补遗二卷,今编诗三十九卷。 白居易字乐天,其先太原人,后迁居下邽。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,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、明于礼用科。任左拾遗,出为江州司马,历刺杭、苏二州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会昌六我卒,年七十五。补诗二首。(复出一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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