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诗词

赠别归安周县丞二首 其二

作者:刘一止 (宋)

庭前百个竹,眼见三陨箨。
不知如许久,已复东行槖。
君初无住想,脱去亦不恶。
官身等出家,随牒即行脚。
笑傲云烟间,何适非至乐。
嗟我独奈何,生理自窘䌸。
四十三年非,酝造此大错。
从今便上上,万事付莫莫。
张公留衣钵,绿蓑与青篛。
会当老扁舟,相与同啐啄。
更看后五日,放过前一著。
释 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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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

刘一止

   (1078-1161)字行简,湖州归安(今浙江湖州)人。宣和三年(1121)进士。绍兴初,累官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以直言敢谏忤秦桧。桧死,召还。因疾以敷文阁直学士致仕。著有《苕溪集》、《苕溪词》。主要作品有:喜迁莺(晓光催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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