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代:(宋)
杨椿(一○九五~一一六七),字元老,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徽宗宣和六年(一一二四)以太学上舍生礼部试第一,特命迁秩以赏。初调严道尉,改邠州教授,辟潼川府节度推官,成都府路常平司干办公事。高宗绍兴八年(一一三八),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十四年,由潼川府路转运判官除本路提点刑狱。历夔州路、荆湖北路提点刑狱。秦桧死,为秘书少监,累迁参知下政事。三十二年,提举临安府洞霄宫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九八)。孝宗干道三年卒,年七十三,谥文安。事见《名臣碑传琬琰集》中卷三三《杨文安公椿墓志铭》(按诗作者原署杨春,杨春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九三,为权庐州事,开封人,仕履游踪均与诗所涉地无关。又同卷及卷一八九又绍兴三十一年参知政事杨春,此杨椿即杨椿之误,从改)。
朝代:(宋)
杨献民,河东(今山西永济西南)人。尝官太常博士。事见《诗话总龟》前集卷一七。
朝代:(宋)
杨筠,高宗绍兴十三年(一一四三)知仙居县(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一一)。今录诗二首。
朝代:(宋)
杨虞仲,字少逸,青神(今属四川)人。自号不欺子,晚号老圃。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一一五七)进士。孝宗淳熙六年(一一七九),知巴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六一之二九)。除直秘阁、知夔州(《攻媿集》卷三九《除直秘阁知夔州制》)。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,为夔路提举常平(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六八之九一)。又为利路提刑摄兴州(《宋史》卷三九八《丘崈传》)。官至中大夫充秘阁修撰。《宋元学案补遗》卷七二有传。
朝代:(宋)
杨辟之,仁宗至和中通判汉州(清嘉庆《汉州志》卷二一)。
朝代:(宋)
杨察(一○一一~○五六),字隠甫,合肥(今属安徽)人。仁宗景祐元年(一○三四)进士,通判宿州。庆历元年(一○四一)为江南东路转运使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三二)。二年,还为右正言、知制诰(同上书卷一三六)。六年,拜翰林学士(《学士年表》)、权知开封府。八年,出知信州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六五)。徙扬州,历知永兴军、益州、开封府。复为翰林学士、拜三司使。嘉祐元年卒(同上书卷一八三),年四十六(《东都事略》卷六四)谥宣懿。有文集二十卷,已佚。《宋史》卷二九五有传。
朝代:(宋)
杨愿(一一○六~一一八四),字谨仲,新喻(今江西新余)人。高宗绍兴二十一年(一一五一)进士。年五十余方入官,历县主簿、郡博士(《文忠集》卷五二《杨谨仲诗集序》),由吉州州学教授召主管车辂院,旋奉祠归(《文忠集》卷一九《跋杨愿与王伯刍诗》)。孝宗淳熙十一年卒(《文忠集》卷四七《跋老泉所作杨少卿墓文》),年七十九(《杨谨仲诗集序》)。有《寿冈集》,已佚。明隆庆《临江府志》卷一二有传。今录诗二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