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代:(宋)
范寅亮,高宗建炎四年(一一三○),知汉阳军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三五)。绍兴三年(一一三三)为荆湖南路转运判官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○之一三)。
朝代:(宋)
范寅宾,字元观,建安(今福建建瓯)人(明嘉靖《建宁府志》卷一五)。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进士。四年,除秘书省正字,出通判潭州(《南宋馆阁录》卷八)。十四年,在知筠州任因事除名勒停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五一)。今录诗二首。
朝代:(宋)
范崇,高宗绍兴三十年(一一六○),由知黄州移知池州。事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八五。
朝代:(宋)
范晞文,字景文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理宗景定中太学生,与叶李上书劾贾似道,窜琼州。元至元间以荐授江浙儒学提举,未赴,后流寓无锡以终。事见清嘉庆《无锡金匮县志》卷三○。今录诗三首。
朝代:(宋)
范综,高宗绍兴六年(一一三六)为石泉军沿边安抚使。九年,知金州。十三年,以贵州防御使知夔州。事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○三、一三一、一五○。
朝代:(宋)
范微之,仁宗庆历时为著作佐郎(《湖北通志》卷一○○),后为秘书丞(《文恭集》卷一五《范微之蔡准并可秘书丞制》)。
朝代:(宋)
范楷,字子式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。宁宗嘉定元年(一二○八)进士,调怀宁县尉。历建康府转般仓,临安府教授,宗正丞(《延祐四明志》卷五)。十四年为宗学谕(《宋会要辑稿》崇儒一之二四)。理宗宝庆元年(一二二五)除秘书少监,累迁权工部尚书兼同修国史、实录院同修撰(《南宋馆阁续录》卷九)。绍定三年(一二三○)擢工部尚书(《宋史》卷四七七《李全传》)。寻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