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诗词

二风诗十篇 治风诗五篇 其五 至理

作者:元结 (唐)
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
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
意彼刑法, 设以化人;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
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呜呼呜呼!
人不斯察。
释 义
暂无
作 者

元结

   元结,字次山,河南人。少不羁,十七乃折节向学,擢上第,复举制科。国子司业苏源明荐之,结上时议三篇,擢右金吾兵曹参军,摄监察御史,为山南西道节度参谋。以讨贼功,迁监察御史里行。代宗立,授著作郎。久之,拜道州刺史。为民营舍给田,免徭役,流亡归者万余。进容管经略使,罢还京师。卒年五十,赠礼部侍郎。集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 元结,字次山,河南人。少不羁,十七乃折节向学,擢上第,复举制科,国子司业苏源明荐之,结上时议三篇,擢右金吾兵曹参军,摄监察御史,为山南西道节度参谋。以讨贼功,迁监察御史里行。代宗立,授著作郎,久之,拜道州刺史,为民营舍给田,免徭役,流亡归者万余。进容管经略使,罢还京师。卒年五十,赠礼部侍郎。集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【作者详情】
影相集珍
  • 虎头兽纹组合酒器
  • 人兽互戏盘云古玉
  • 青铜飞天神兽
  • 双龙戏首对玉环
  • 上古雕纹玉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