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诗词

挽刑部王侍郎诗二首 其一

作者:汪藻 (宋)

诏跸南来首赐环,清名谁不仰高山。
独操廷尉平反柄,徐步文昌侍从班。
曾子哀矜情得后,臯陶明允罪疑间。
中朝正赖公持议,那得超然便不还。
释 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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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

汪藻

   汪藻(1079~1154)北宋末、南宋初文学家。字彦章,号浮溪,又号龙溪,饶州德兴(今属江西)人。汪谷之子。先世籍贯婺源,后移居饶州德兴(今属江西)。早年曾向徐俯、韩驹学诗,入太学,喜读《春秋左氏传》及《西汉书》。崇宁二年(1103)进士,任婺州(今浙江金华)观察推官、宣州(今属安徽)教授、著作佐郎、宣州(今属安徽)通判等职。《全宋词》录其词4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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