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代:(宋)
张牧,字逸叟,罗源(今属福建)人。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进士,授韶州签判。事见清《罗源县志》卷三。今录诗二首。
朝代:(宋)
张知复,蜀(今四川)人。曾通判临江军(明隆庆《临江府志》卷五)。理宗淳祐十一年(一二五一)通判道州(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卷九三)。
朝代:(宋)
张知退,字恬中,褒城(今陕西汉中西北)人。隐居不仕(《山南诗选》卷一)。
朝代:(宋)
张祈(《武康县志》作析),乌程(今浙江湖州)人。宁宗庆元五年(一一九九)以通直郎知晋陵县(《咸淳毗陵志》卷一○)。今录诗二首。
朝代:(宋)
张绅,曾官广南东路提刑(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一三)。
朝代:(宋)
张绍文(生卒年不详)字庶成,润州(今江苏镇江)人。张矩之子。《江湖后集》卷一四载其词四首。
朝代:(宋)
张经,曾知兴国军大冶县(《元宪集》卷二五《奏举人昭信军前知兴国军大冶县同监买茶场张经可著作佐郎制》)。仁宗皇祐中以度支员外郎提点利州路转运使事,四年(一○五二),降知歙州(《新安志》卷九)。有《岳阳楼集》(《永乐大典》卷二二六一),已佚。今录诗十首。
朝代:(宋)
张肃,武义(今属浙江)人。仁宗天圣五年(一○二七)进士(清康熙《武义县志》卷八)。庆历七年(一○四七)由利州路提刑降知岳州,皇祐四年(一○五二)由江南东路提刑降知睦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六五之二、之九)。
朝代:(宋)
[约公元一一二六年前后在世]字正民,里居及生卒年均不详,约北宋末前后在世。